程式 - 功能和子程式

函式子程式模組一起是將程式分解為單元的工具。這使程式更具可讀性和可管理性。這些單元中的每一個都可以被認為是程式碼的一部分,理想情況下,可以單獨編譯和測試。主程式可以呼叫(或呼叫)這些子程式(函式或子程式)來完成任務。

函式和子例程在以下意義上是不同的:

  • 函式返回單個物件 - 通常 - 不改變其引數的值(即它們就像數學函式一樣!);
  • 子程式通常執行更復雜的任務,它們通常會更改它們的引數(如果存在)以及其他變數(例如在包含子例程的模組中宣告的那些變數)。

函式和子程式統稱在程式名下。 (在下文中,我們將使用動詞 call 作為 invoke 的同義詞,即使在技術上,called 的過程是 subroutines,而 functions 則顯示為賦值的右側或表示式。)